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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?

不用。《民法典》第三编第13章就保证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,包括保证合同的内容、保证责任的种类、保证期限和保证范围等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21条的规定,在借据、收据、欠条、借款合同上签字的,未表明签字者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,也没有其他事实表明其为保证人,签字者不承担保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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